2013湖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
1、招生计划和范围 全国(湖北、山西、河北、河南)60人。
2、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,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。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,复试成绩为校考专业考试成绩。
(1)初试。按报到的顺序编号依次进行,满分100分。考试科目及分值为:
① 自我展示(含自我介绍,限时1分钟,30分);② 朗诵展示(自备稿件,限时2分钟,40分);③ 才艺展示(自带器材,考场仅提供钢琴,限时2分钟,30分)。
(2)复试(全程摄像)。按考生报到的先后顺序编号进行,满分100分。考试科目及分值为:
① 现场抽题稿件播报(限时2分钟,45分);② 话题表达与评述(限时3分钟,55分)。